还需要留下吗?

今早一醒来,想到现任公司(或者应该说是前人公司)对待被解雇的我的方式,就觉得很气愤!!搞得我根本就无心上班。我付出了时间给你,你又给了我应得的吗?合约明明有写24小时的解雇会赔偿,现在跟我说因为我还under probation所以无法获得赔偿。好,你玩文字游戏我认了!!新的合约重新under probation我也算了。可是,之前告诉我减薪RM 200,并没有说连allowance也没有了好吗?这样还叫做只是减薪RM 200吗?我受够了!!!坑人也有个限度的好吗?难道要我把合约带到劳工部把关系撕破吗?

这样的高层,还值得要我继续留下为他们卖命吗??

3 comments:

kheeliam said...

远走高飞吧
寻找另一片属于你翱翔的天空吧

Name is just a variable! said...

好久没来这里逛了。不好意思。才知道发生了这么多事情。你一定要加油哦!!!

不值得。离开这间公司吧!目前都这样了,难保将来他们不会再出新花样对你。重新再找找吧!

累了就来找我们啊!我们陪你聊天。^.^

萧遥 said...

明天将会有最后决定。
谢谢大家给我的关心。